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管理,山东大学近日发布了《学校专利工作流程》包括专利申请前评估、申请、授权、放弃和报销等工作的详细流程与管理办法,专利申报前需先提交事前评估,请各位老师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参照执行,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科教部。提醒,发送至学校邮箱的文件请同时抄送生殖健康研究院邮箱(szjk@sdu.edu.cn)备案。
1、专利申请前评估:填写《山东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》,专利代理机构评估盖章,发送到研究院和学校技术转移中心邮箱备案。
2、专利申请: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专利相关信息,学校审核通过后自行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。专利申请阶段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材料,通过下列渠道提交审核:
(1)专利代理委托书、专利复审/撤回、专利预审、专利优先审查、专利发明人变更等不含合同/协议的材料通过“OA-印信申请-印信申请(不包含合同、协议)”提交审核,需附上“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”专利申报审核通过的截屏。
(2)专利各类代理合同、合作申请专利合同、专利转让合同(因我校失误导致专利申请人/专利权人需要变更)等合同/协议通过“合同管理系统-纵向项目类”提交审核,专利申请相关合同需附上“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”专利申报审核通过的截屏。
3、专利授权:专利受权后请将专利证书扫描件发送到研究院邮箱。
下附《山东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山东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》等常用制度和附件,供各位老师参考。更多专利管理相关信息可登录山东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网站(https://www.ttc.sdu.edu.cn/zlgl/zlsqlc.htm)查看。
本年度已提交专利申报的老师,请将申请前评估表发送至研究院邮箱(szjk@sdu.edu.cn)备案。
专利管理制度及常用表格.zip